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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工作职能


伊春市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协调、服务、仲裁和处理口岸的各方面
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我市口岸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并组织实施;监督本地口岸规划、建设和技术改造配套工作的组织实施;按国家关于口岸管
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核工作;负责管理伊春水、陆、空口岸工作,
指导嘉荫口岸工作;督促协调有关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
货物和行李物品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负责协调各口岸单位之间工作,
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和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组织
口岸的集疏运工作。组织有关方面签订经济协议。组织路、港、贸的协作配合,加强车、船、
货的衔接,加强车、船、飞机周转和货物集散,保证口岸畅通;支持平衡所管辖口岸的外贸
运输计划,检查和贯彻执行经中央平衡下达的运输计划,并用现代化口岸管理手段加强预报、
预测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口岸工作出现的重大矛盾和
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