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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工作

财政专项工作


一是为了达到省确定的调控线水平,2009年两次提高津补贴标准,其中,兑现从
2008年7月1日起提高津补贴所增加的支出,完全由地方自有财力承担;兑现从2009年1月1日
起提高津补贴所增加的支出,省仅补助38%,其余部分也是由本市自有财力负担。在提高森工
企业人员津补贴方面,省对伊春市补助系数为60%,其余部分均由本市自有财力负担。为将提
高津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财政部门在全力开展对上争取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增收节支工
作,在预算安排上,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财力,重点保证工资支出需要,与市人
事局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津补贴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经过努
力,地方机关事业财政供养人员提高津补贴后,其津补贴工资标准基本达到省规定的调控线
水平。森工企业人员提高津补贴后,人均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二是争取中央、省扩大
内需资金3.3亿元,用于机场、西山水库、农村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争取资源枯竭城市转移
支付资金3.24亿元,生态功能区建设资金3.62亿元,投入重点项目支出;利用城投公司的融
资平台,成功发行12亿元企业债券,解决重点项目和资金不足的问题;争取棚户区改造贷款
资金9亿元, 解决全市棚户区改造资金不足问题;2009年全省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将全市
十三个政企合一区的公安办案补助费和装备补助费纳入到改革的过渡期内,争取省补助12 753
万元,为提高伊春市政法工作服务水平提供保障;申请并经省批准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24个,计划总投资5 068万元,支持中低产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原生态种养殖和农业产业
化调整项目;争取西钢、西铅移交地方的中小学经费补助资金1 485万元,保证移交的平稳进
行。三是加大协调工作力度。与税务、执收、执罚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认真分析增减
收因素,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当年税收计划和各项非税收入计划。定期分
析通报财政收入情况,互相交流信息,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财政增收的措施办法,形
成稳定高效的组织收入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征管措施。完善税收征管办法,不留死角,采
取积极措施,加大财税征管工作力度,采用纳税评估模板、以票控税等办法,努力做到应收
尽收,加大税收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清理陈欠税款,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对各县区财政
收入的目标管理。与组织部门配合,严格目标考核,对县区财政收入进度情况跟踪检查,强
化县区党政领导抓好财政收入工作的意识,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四是大力压缩公务
接待费支出、加强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通过严格管理,实现会议费零增长、
一般性支出压缩5%、接待费支出压缩10%、公车支出压缩15%、公务出国压缩20%的目标。制
定《伊春市2009年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和资金限额标准》,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采购运
行规程更加规范。全市计划采购额为13 314万元,实现采购额为12 218万元,节约资金1 096
万元,节约率8.2%。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进行评审,
完成59个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金额1.65亿元,审减金额4 100万元,审减比例24.9%。五是
社会保障方面,争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5 062万元,为全市10万低保对象按时足额
发放生活费;争取就业资金14 528万元,为全市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公益岗位、社会保险
补贴等就业工作提供保障。将森工企业并轨职工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争取企业职工养老
金3亿元,为全市纳入养老统筹的大集体老知青解决拖欠养老金以及兑现2000年以前企业养
老金调待政策。教育卫生方面,争取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 756
万元、争取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428万元、争取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
费补助资金270万元等项资金,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住房保障方面:争取到廉租住房专项
补助资金7 457万元,比2008年有较大增幅。根据建设部门提供的分配意见,拨付租赁补贴资
金2 400万元,拨付购买廉租住房资金5 057万元,各区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
中,切实做好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保障工作。六是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做好石油价格改革
财政补贴工作。城市出租车、渔业、地方林业、农村客运、城市公交五个行业的成品油调价
财政补贴资金切实发放到受益人手中。制定《伊春市对种粮农民新增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粮食直补具体实施政策,为粮补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政策支撑。补贴资金
总额13 709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3 257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0 452万元,补贴户
数71 900户。2009年,上级对伊春市的良种补贴范围由往年单一水稻补贴,扩大到对玉米、
大豆、小麦、水稻实施全面良种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玉米、大豆、小麦每
亩各10元。市本级共发放大豆、玉米、水稻良种补贴资金309万元,补贴面积30.7万亩。对
符合条件的23户企业进行认定审核,并按文件要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其六个月的岗位
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共发放资金7 631万元。全市家电下乡工作于2009年1月21日全面展开,
200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全市家电下乡共补贴16 819台(件),补贴额376
万元。补贴汽车、摩托车2 032台,补贴金额5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