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政管理
税政管理
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汇算工作人员进行辅导培训,统一指导解决汇算
过程中的共性和疑义问题,确保汇算清缴汇总、税源分析及上报工作的按期完成。加强企业所
得税管理,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及后续企业的登记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核
定征收工作,严格审核,测算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上调一个百分点。
加强外来外出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对省外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
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及时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
纳税申报知识问答》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提醒函》,提醒纳税人遵期申报。建立个人所得
税收入分析月报制度,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纳税人的管控力度,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加大
对重点代扣代缴单位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管理力度,确保个人所得足额、及时入库。加强
对全市100户营业税重点税源户实行监控管理,继续执行房地产税收月收入上报和营业税收入
季度分析制度。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个人出租房屋税收
“五个税种”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公路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税收管理。以全市扩大内需重点
项目为拉动,抓好资源税重点税源管理。加强营运车辆税收管理,堵漏增收,完成全年征收任
务。加强涉外税收管理,做好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开展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加
强非居民纳税人税源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