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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

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


召开经济转型专题推进协调会议,讨论通过了《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试点专题推进
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和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
经济转型规划大纲》的要求,伊春市组织编制了《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
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于11月上报省政府。国家发改委编制的《大小兴安岭林区生
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中。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
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据国家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了伊春市《资
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规划》(初稿)。7月下旬,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
展工作会议后,伊春市形成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
意见》。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贯彻落实意见作出重要批示,召开了政府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
议,并对下步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争取到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
金1.36亿元,按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原则,该项资金已用于完善社会保障、卫生、环境
保护与生态治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争取到国家和省投资15.1亿元。确定了铝材加工、
风力发电设备、小木制品产业化和木塑复合材料制品等市级工业及加工型大项目;以市城投公司
为融资平台发行了1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债券;华能热电厂、汤嘉铁路建设等重大项目立项取得突
破性进展。争取国家调整天保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国家调减木材产量政策的支持、循环经济投资
补贴和优惠政策的支持。研究制定本市“两个机制”和“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政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