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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

劳动管理

就业再就业


2009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陆续开展了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系列
活动,重点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落实农民工就业政策。规范培训流程,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
5 800人。出台办法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下发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定就业
局势促进创业的意见》、《关于在发展旅游业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伊春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创业工作的意见》和《伊春市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都已经开始实施。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年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培训11 200人,劳务输出前
培训4 500人,创业培训1 000人,高技能人才培养1 000人。2009年,为缓解金融危机带来的
总量型就业压力,重点在岗位开发方面突出八个就业渠道:一是围绕林改扩面抓就业,为富余
职工自谋职业发展林下经济拓展空间。围绕发展林下经济,超前为林改承包户谋划和推介“短、
平、快”发展项目,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二是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在旅游交通、旅游餐饮、
旅游商品、旅游景区、旅行社和导游等领域开发就业岗位。启动实施了创业带动培训和就业
“211”工程(全市开展旅游业从业人员培训20 000人,建立1 000万元的旅游业小额贷款担保
基金、培训1 000名从事旅游业的小老板“经理人”)。三是开展全民创业。通过落实小额贷款
等优惠政策,面向城乡创业者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四
是依托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吸纳就业。全市在建森林生态旅游、绿色能源、特色种养及加工、
冶金化工建材等项目42个,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五是推动职工家庭自营经济发展,实现家门
口就业。六是鼓励实现灵活就业。主要开发了六类灵活就业岗位。七是公益性岗位就业。把年
龄偏大、职业技能偏低、家庭生活困难、零就业家庭的下岗失业人员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街
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人员定期走访这类家庭,为他们提供便捷的就业信息,优先向他们
提供就业岗位。对其中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来创造就
业机会,提供托底安置,并采取实名制的动态管理。2009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 400个,全部用
于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八是劳务输出异地就业。相继与天津市、深圳市、大连市、苏
州等10多个地市建立了劳务合作协作关系。开展十项大型就业专项活动。一是再就业援助周活
动。援助活动期间,累计走访援助对象家庭707户,向援助对象发放宣传材料8 200多份,发布
就业信息400多条,提供免费培训214人,开发公益性岗位364个,全部用于安置“4050”大龄
就业困难人员和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二是春风行动。举办 “春风行动”专项宣传,
发放宣传单2 000余份,当场求职人员160多人,介绍成功48人。三是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举
办了民营企业人才招聘会。全市有24家企业和6所培训机构参加了中心会场的活动。有204人与
用人单位达成意向性协议,有84人当场与用人单位实现成功对接。四是创业服务周活动。开展
了为期7天的“创业服务周活动”。五是伊春市西林区春季用工招聘会。共有50家企业参加,
提供岗位2千余个,有720人与用工单位初步签订了就业协议。六是伊春市第二届“铁力杯”美
容美发化妆模特职业技能大赛。全市21个县(市)、区(局)均派选手参加。七是全国部分省
市就业工作座谈会。八是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各地累计走访援助对
象家庭9 538户,帮助实现就业2 844人,其中困难高校毕业生196人、零就业家庭173人、其他
就业困难人员2 335人。九是举办全市全民创业动员大会。十是举办百名大学生创业行动。会
上出台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聘请31名优秀企业家为大学生
创业导师的决定》。2009年,全市就业再就业4.7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4%;城镇新增就业3.9
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5%;领证人员再就业3.7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6%;城镇登记失业率4.3%,
低于省控指标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