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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建立健全劳动仲裁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省厅的要求在全市规范了文书表格
样式。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机构都能严格按照三方机制的要求,发挥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作用,
严格执行“一调、一裁、两审”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维护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力度,坚持慎立慎裁,坚持有诉必理。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力
度,缩短办案时效,提高办案质量,减轻当事人诉累;做好与各级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
裁审衔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9年市本级受理的59件劳动争议案件,有36件经调解解决;
23件经仲裁裁决, 市本级结案率达到了100%。全市各级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案件的结案率也
达到92%以上,完成了省厅下达的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