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
2009年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由突出维护劳动者权益向维护
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和长远利益并重转变。坚持监察执法
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重视服务与执法并重并行的工作原则,全年工作以“两网”建设为重点,
以主动监察为切入点,以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为突破点,以举报投诉案件处理为着力点,多
措并举。全年日常巡视监察共3 360户(次),查出问题631条,责令改正495起;受理投诉
185件,立案处理61起,结案61起,结案率100%;补签劳动合同1.1万份,督促参加社会保险
50户,补缴社会保险费26.1万元;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春暖行动、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
3次,检查用人单位2 305户(次),清理非法中介组织13个,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1 200份,
追讨拖欠工资35.2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发经济补偿金及工资3.6万元,退回各种抵押金0.15
万元;办结市长专线办、市长信箱办转来投诉7件;答复市委书记与网民交流问题5件。办结
及时,答复清楚,当事人均表示认可;协同工会、经贸等部门开展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
建评比先进活动,共评比表彰市级和谐企业39户、优秀组织单位29家,优秀个人49名;年检
暨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1 700户,改正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问题105起,督促参加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19户,补缴社会保险费7.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建设工作中,全市信息采集12 000
多户,微机录入8 500多户。全年共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续22笔,收缴保障金409.2万元。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3项专项行动。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
检查中介机构76户,发现其中2户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现已全部整改
完毕;对13户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进行了依法取缔,检查用人单位
890户,没有发现非法用工、使用童工等违法违规、私招乱雇现象。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
订春暖行动中,共检查企业470户,其中建筑企业78户,加工制造企业210户,餐饮服务业80户,
其他企业102户。涉及农民工1 300多人。补签劳动合同1 800多份。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
犯罪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10个相关部门共抽调230多人组成14个联合执法检查组于7月7日
至7月10日,先期开展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执法检查阶段,共检查县属矿山企业3户、
建筑企业27户、小型木器厂65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35户,督促用人单位同劳动者补签劳
动合同840份。未发现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
罪行为。
(李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