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规范价格秩序

规范价格秩序


按照国家规定,取消了13个部门3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管理类、
证照类、鉴定类收费),涉及收费金额100多万元,变更和注销收费许可证241本。对9个县
(市)、区的35个涉企收费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出价格违法案件21件,乱收费金额90万元,
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评选出大商集团伊春百货大楼等11个单位为“价格诚信单
位”、工商银行伊春分行等10个单位为“价格诚信建设单位”,进一步扩大了价格诚信建设
覆盖面。结合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活动,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对市中心区商场、商户
进行了全面检查,发放了宣传材料5 000余份,商户的价格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
率得到进一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