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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


2009年,开展了红盾护农、节日市场、早晚市场、农村大集、奶业市场、粮食市场、
殡葬用品、集贸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省局下发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做好商品市
场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农村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场监
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开展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市
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深化商品市场准入关口前移的改革,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后开展
了红盾护农、节日市场、粮食市场、粮油市场、早晚市场、农村大集、车用乙醇汽油市场、十
大专项整治行动、汽车、摩托车下乡、限塑、旅游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累计3 500人次,执法车辆490台次,检查各类市场、节日大集及经营户8 800户(次),截至
年底,全市共查办案件81起,案值67.92万元,收缴罚没款26.88万元,清理无照经营9户,其
中查办假冒伪劣案件2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2万元。
实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推行信用
管理。共出动执法人员1 200人次;出动执法巡查车550台次;共检查农资经销网点累计880余户;
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从四个方面规范节日旅游市场秩序。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出动执法
车辆40 台次,检查各类经营业户1 500户,受理消费者申诉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万
元,查处案件2起,收缴罚没款0.15 万元。2009年,按照创建“平安市场”、“文明诚信市场”
工作要求,经过部门考评认定,全市五星级文明诚信市场1处,四星级文明诚信市场2处,省级文
明诚信经营者30名,市级文明诚信经营者60名;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
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伊春市商品市场管理规范》、《伊春市早晚市场管理规范》等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现有市场进行了划行分类,现有符合信用分类监管的市场32处,A类市场4处、
B类市场24处、C类市场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