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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监督管理

标准化监督管理


工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备案企业标准64项;免费为35户食品生产企
业审核了89项食品标签;开展了森林食品标准体系研究,向市政府提出了《伊春市森林食
品标准体系框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拓展。组织专家制定
了《生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国家标准,完成了制定国家标准的任务,填补了本市
制定国家标准的空白;指导帮助梅花河山庄旅游度假村顺利通过省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
单位验收,并列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标志着伊春市旅游服务业已经步入标准化、
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对促进伊春生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农业
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进。加大对铁力林蛙养殖和嘉荫县水飞蓟种植两个新批准的国家级农
业示范区的指导,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制(修)订种养殖(植)业生产技术规程19项,
进一步完善了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业标准化推广效果明显,培育农业标准示范户4 610户。
标准化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先后两次开展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执
行无效标准、未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外包装标签标注不规范、标注项目不全等问题的25
户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标准化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深
入宣传《掺混肥料(BB肥)》新的国家标准和修订后的《地名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确
保了新标准在本市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