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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项目监管

大项目监管


根据《市委2009年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中的内容,制定《关于做好大项目安
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大项目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监管工作,从根本上保证建设项目安全投入生产和使用,明确了项目
责任人及负责单位的监督责任,确保伊春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