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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查处药品流通环节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超范围经营、不提供销售凭证、未凭处方销
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药品购进记录月审核制度,在药品批发企业推进实施网上
审核药品购销记录。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利用数字化媒体广告监测系统,对全市电视广播播放
的药品广告全天监测。加大对违法广告药品和暂停销售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发布违法药品
广告情节严重的27个药品经营企业、14种药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企业
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规范药品购销票据管理,对不能提供合法药品购进票据的企业,按非法
渠道购进药品查处。加强驻店药师在岗情况检查,督促驻店药师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全市驻店
药师和药品销售人员的信用信息档案和查询系统。建立药品违法行为公示曝光制度,在局政务
网站设立公示栏,对278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并记入违法“黑
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