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条件
办学条件
组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中小学校
舍安全隐患,不断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黑龙江省中小
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从2009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
类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
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后,全市立即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教育、建设、财政等有关部
门为成员单位的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当年共排
查学校217所,排查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同时对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109所校舍实施安全鉴定
工作。共鉴定326栋建筑物,面积45万平方米。并出具了鉴定结论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建
议。
市本级已经开展加固改造校舍14栋,面积41 440平方米,新建校舍10栋,面积17 064平
方米。年底已完工11 760平方米。按省校舍安全实施方案要求,当年完成维修加固工程总量
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