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按照《全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评定办法》要求,强化措施,积极促进宗教活动场
所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其管理水平。经基层推荐,省、市两级宗教工作部门
考核,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有汤旺河区基督教堂等10处场所被评为“全市文明宗教
活动场所”;在全省文明宗教活动场所表彰会上,金山屯区天龙寺等6处场所被评为“全省文
明宗教活动场所”。2009年,汤旺河区基督教堂和铁力市天主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献
堂和祝圣活动。移建后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了场所亮化、美化,使宗教活动场所在满足信教
群众宗教活动需要的同时,也为城市建设增加了一道靓丽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