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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自检自查

开展自检自查


依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完善了全管局2009
年度自检自查及考核评比办法,并且在全市天保工作会议上对自检自查的具体内容、工作方法、
有关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十一月份,抽调财政、劳动、社保、资源林政等部门人员对上甘岭、
友好、美溪、金山屯、翠峦、双丰、朗乡、铁力等8个林业局的天保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工程
管理能力、森林资源管护、富余职工分流安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木材产量、森林管护费发放、政社性人员、再岗职工年工资总额、平均人数和平均工
资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为了保证检查效果,市天保办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了业务培
训,划分了具体工作小组,明确了每个人的工作职责,要求高质量、高标准、认真细致地进行
检查,客观公正地予以打分。我们每到一个林业局,不计时间,不辞辛苦,查资料,调传票,
看档案,核数据,验现地,一丝不苟地逐项进行检查。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完成了自检自查
任务,形成了《伊春林管局2009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自检自查报告》,上报给了市委、市政
府和省森工总局。在检查中对一些单位好的作法予以充分肯定,大力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留
下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先后对检查中发现的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管护费发放标准低
不到位、职工养老保险和部分“四险”费用欠缴、基础统计数字不准、信息提报不及时等方面
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各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率达100%,整改效果
十分明显。同时,还实地检查了2009年省森工总局天保工程复查的7个林业局整改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