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督办林政案件
森林资源监督
查办督办林政案件
共查处上级批转的林政案件两件:1、群众举报红星、乌伊岭林业局破坏森林资源
等问题;2、五营林业局平山经营所无手续开山采矿和丽丰经营所到森林公园修建小火车道毁坏
林木案件。驻伊春林区专员办于2010年3月8日至14日,对上述案件进行了调查,针对存在的问
题,向被检林业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按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了调查结果。根据省森林资
源管理局指示,对伊春林区各驻林业局专员办通过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处理的林政案件发生情况
、收缴木材情况、人员查处情况等进行了统计汇总,有四个驻局专员办接到群众举报,分别是
汤旺河局、朗乡局、美溪局、友好局。合计案件数量为23起,回收林地1.45公顷,收缴木材7.
63立方米,共处理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