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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火源管控机制和制度建设

加强火源管控机制和制度建设


2010年,市防火办在全市3 000多条入山道口处设立了防火检查站201处,固定岗8
03处,在山边、林边、草塘等重点地区投放流动哨1 973人。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参与森林资
源管护经营机制。从2004年开始,在北部农林交错地区吸收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
管护效果明显。2010年,在原有管护的基础上,把林业职工的管护责任区与农民参与的管护责
任区交叉安排,使之互相监督,相互促进,形成农民管护、林场巡护的双重管理模式,丰富了
农林交错地区的管护经营内容,大幅度降低了森林火情发生率。截至年底,农民管护经营林地
面积达13万公顷,承包农民1 174户,草塘管护面积10万公顷,本年在管护区域内没有发生森林
火灾。二是创造性开展了民有林管护经营。对近8万公顷民有林积极探索建立了民有林防火协会
,全面落实了民有林火源管理、火灾预防和扑救措施,建立起了民有林防火组织体系。由于管
护到位,整个民有林区域已连续5年未发生森林火灾。三是建立了三级联动预警响应机制。及时
会商、发布高火险天气预警信息,接到预警命令后,各级相关领导和扑火队伍立即进入等级状
态,并逐级向上反馈预警响应情况,真正形成市、林业局、林场所上下贯通的森林火险三级联
动预警响应机制,确保发现火情及时迅速出击,提高首次扑救成功率。四是实行“封山戒严日
”制度。遇有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立即发布封山戒严命令,实行“两停止”和“两禁止”,
即乡镇场所停止办公,停止林内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禁止一切车
辆和人员入山,对野外吸烟、非法用火者按“五个一律”等规定依法严处、严办。五是适时开
展计划烧除和人工增雨作业。按照林区野外用火操作规程和“六烧六不烧”的原则,有组织、
有计划地开展了大面积的计划烧除工作。全市共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森林部队和场所快扑队
3 950人参与计划烧除,由于组织得力,没有发生失控“跑火”现象。全市共烧除草塘76 981公
顷、防火道路两侧隔离带1 042公里,最大限度消除了火险隐患,减轻了2011年春防压力。在两
防期间,针对持续高火险天气,在重点火险区域实行人工增雨作业,发射火箭弹32枚,降低了
火险等级,缓解了森防工作压力,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