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待遇有保障
生活待遇有保障
把健全完善“三个机制”作为离休费按月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的保障。
采取日常跟踪检查、重点督办、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完善目标考核体系等措施,及时掌握各单
位离休费落实情况。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统筹人数、在银行窗口领取离休费均达100%,离休费
按月足额发放,没有拖欠。全市离休干部医药费都已纳入属地统筹管理,医统基金标准有所提
高。原职副市级和享受副市级待遇人员的医统标准由原来人年6 000元提高到人年8 000元,处
级及以下人年6 000元,基层达到人年5 000~6 000元,有的达到人年8 000~10 000元,超出
医统基金标准部分由本级财政兜底,实报实销。局领导对患病的老干部经常看望,帮助协调定
点医院解决相关问题。各单位普遍制定了老干部就医、用药、报销等管理办法,坚持三个月核
销一次医药费,有的一个月核销一次。一些单位老干部住院不交现金,有的每月单独发给老干
部购药费,为老干部提供了方便。为74名抗日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办理了享受副厅级医
疗待遇。离退休干部的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原来1 200元提高到4 000元,企业退休干部的一次性
抚恤金标准由原来1 000元提高到6 000元。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重新进行调查认定,登记造
册,通过发放生活补助金、免费送生活物资、到家走访看望、确定专人服务、动员社会力量献
爱心等方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年走访老干部1 200人次,为老干部发慰问金、生活补助金
、解决取暖用煤等生活物资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