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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政策

调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政策


4月6日,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政
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从2010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只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
女、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继续按原标准实行加分,其他加分一
律取消。此前本市行政机构发布的有关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的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