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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供销合作社

概况


1988年,因机构改革,伊春市供销社撤消,部分工作职能划归市商务(业)局至
2010年6月。2010年7月,伊春市委、市政府为了发展本市供销合作经济,提升为“三农”服务
功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决定单独设立伊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为伊春市供销联社
)机构。同年11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了供销联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
伊编〔2010〕124号),给予核定编制20人,职能科室5个的机构设置框架。新成立的伊春市供
销合作社联合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
号)精神,立足农村,服务“三农”,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活
跃农村流通、拉动农村需求、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的积极作用。按照省供销合作社工作安排和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开展
工作,取得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