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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及维护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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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及维护稳定工作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秩序、严重危
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和破坏森林资源的盗伐、盗窃林木犯罪。对重大、
恶性刑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快捕快诉,从重打击。全市两级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395件
550人,提起公诉538件786人。批准逮捕和决定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平均办案时限分别为3
天和15天。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制度,健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
案件机制,准确适用不捕、不诉和量刑建议。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
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慎用逮捕措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做到既有力打
击犯罪,又努力减少社会矛盾对抗。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不批准逮捕19件23人,不起诉案件19
件21人。坚持把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合理解决群众诉求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完善信访接
待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办案方式,疑难案件实行市院领导包案制度。全
市控申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361件,其中来信213件,来访148人。初查案件11件,移送立案11件。
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施申诉人、举报人约见检察长制度,全年检察长接待来访64人次。
在全国和全省“两会”期间,进行涉检不稳定因素的摸底排查工作,区分情况,在解决实际问
题上下功夫。全市连续五年无涉检进京到省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