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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狠抓办案质量,注重执法效果。通过
有效整合办案力量,重点查办了民生领域、新林区新农村建设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等职务犯罪。
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2件59人,其中大案40人,占立案基准数的80%,超额完成省院大
案比例的40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比上升5.3%,有罪判决率为100%,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423.8万元。共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6件19人,其中大要案15件18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4.7%,提
起公诉率100%,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2件15人。市院反贪污贿赂部门和反渎职侵权部门通过组
织专案侦查,积极查处大要案件。依法侦结光明集团“9·25”特大专案,提起公诉。查办市民
政局计财科工作人员张致玮挪用公款555万元和“8·16”爆炸事故涉及的4件渎职犯罪等一批大
要案,逐步建立以市院为龙头和支撑,基层院为基础的职务犯罪侦查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积
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紧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关口前移,主动与管理部门和承
建部门取得联系,对市沿边公路、伊绥高速公路、林都大街改扩建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等4项重点
工程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对发生在税务系统、林政部门和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了
预防调查;开展个案预防,向发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2份,对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发挥了积极作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