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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监督工作

诉讼监督工作


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1件58人,其中不应立案而立案的21件
22人,应立案而不立案的30件36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追漏捕13人,纠正漏起诉18人,追漏
罪9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件37人,发出检察建议64件102人。在审判监督工作中,配合
市人大、市政协对全市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工作开展了调查和视察。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开展
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加强审判监督机制建设,严格把握抗诉政策和抗诉标
准,不断完善抗诉工作机制。共提出刑事抗诉案件3件5人,二审法院已裁定发回重审2件4人。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中,市院加大沟通力度,畅通监督渠道,积极探索监督方式。共办理
民事抗诉案件26件,再审检察建议72件,执行监督案件188件,督促起诉案件116件,抗诉案件
再审改变率为81%。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以监督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以查办刑罚变更
执行中的职务犯罪为手段,不断完善受理在押人员投诉和对监管人员涉嫌犯罪的调查和纠正机
制。严格检察官接待日制度,接待来访36人次,受理举报线索2件,初查2件2人,立案1件1人。
开展监所安全管理大检查,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12份,召开联席会议12次,有效促进
了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完善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措施,建立了社区
矫正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季度例会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社区矫正的管理监
督进行实地考察,发现违法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强化监外执行犯罪请销假制度,严防脱漏
管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