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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环境保护

概况


2010年,《伊春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全
面完成。生态保护面积不断扩大,受保护地区总面积为13 776.33平方公里,占辖区面积的
43.05%,超过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全市自然保护区总数达21个,覆盖率达到21.47%,其中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8个,市级自然保护区7个,居全省之首,高于全国自然保
护区覆盖率6.28个百分点。全国唯一的国家公园汤旺河国家公园试点通过了评审。提前完成了
“十一五”期间全市化学需氧量、 二氧化硫污染减排目标,为“十二五”经济发展上项目腾出
了宝贵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空间。抓住国家和省加大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及环保投资机遇,在
工业污染治理与松花江流域治理规划项目、饮用水源地综合保护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和资源再
利用、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环保执法、环境监测管理自身能力建设
环保专项资金等方面,共争取到位环保资金24 474.8万元,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市环保系统环
境监管、执法、监测等能力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在“十五”
末期和“十一五”期间,在省政府组织的全省生态市建设及环保目标考核中伊春市政府连续六
年被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