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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纳入综合决策

环境保护纳入综合决策


环境保护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
在市委十届十次全会上提出了围绕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着力巩固生态保护成果,
着眼“又好又快、更好更快”,更加注重生态保护的系统性总体要求,确定了努力实现在保护
中加快发展的目标。将“自然保护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环保产业,严格控制高能
耗、高排放和资源消耗型项目,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把节能减排”列入《市委2010年工作要点
》中实施。市人大以“保护农村环境,呵护生态家园”为主题,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牢牢把握“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兴市富民”的主基调,明
确要求“进一步强化资源保护和节能减排,加快生态功能区建设”,部署了自然保护区、节能
减排、保护母亲河——汤旺河行动、松花江规划治污项目、农药和化肥残留物面源污染治理等
工作,并纳入到《201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要点》中实施。市政府在多次常务会议上听取研
究环保工作,确定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作为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34个大中型会议之一。市政府与
17个县(市)区政府和15个重点污染源企业签订了2010年度生态和环保目标责任状。环保目标
和任务列入到《伊春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和《关于加强和改善牧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实施。在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和卫生城中将环境
保护计划指标列入其中作为责任制考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