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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


一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了农民
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
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等四项专项行动。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中,共抽调人员120多人次,走
访调查企业160多户,涉及劳动者780多人,其中农民工35人。在检查中发现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案件1起,已整改处理。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全市两级检查组共检查各类
中介机构180多家(其中职业中介机构21家,未发现违法行为),取缔“黑职介”4家;检查走
访加工业、餐饮业等各类用人单位320多户,未发现问题。在春暖行动中,全市共对510户企业
(其中:建筑工地65个,三小企业105个,加工制造企业80户,餐饮服务业及其他企业206户)
进行了执法检查,涉及农民工3 000多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整改指令。在整治
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联合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深入到建筑砖厂、采石场、
木材加工厂等“四小”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340户各类用工单位,其重点对砖窑、沙场
、小矿山等四小企业进行走访检查160多户,涉及劳动者1 800多人;其他各类企业180户,涉及
劳动者 3 000多人。检查中依法作出责令改正65件,为1 200多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
促用人单位为240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37名劳动者补发工资3.67万元;依法取缔证照不全
企业3户。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0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新制定了
《伊春市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工作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规定》和《劳
动保障监察员监督管理规定》。针对一些劳动保障监察员对行政执法及处罚依据不很清楚,运
用不规范的情况,详细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依据一览表》下发到各级劳动保障监察
机构,使基层监察员在受理投诉举报或其他监察执法过程中能够规范执法,高效准确。全市各
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从快从速查处了多起群体性上访投诉案件,及时化解了众多涉劳纠纷。特
别是对领导批示、媒体关注、涉及人数较多且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特大案件,各级劳动保
障部门的领导都极为重视,加强了对处理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妥善解
决问题。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06起,立案62起,结案62起,退回各种抵押金0.25万元,追讨拖
欠工资320万元,结案率100%。三是加强“两网化”建设步伐,全面提高“两网化”管理水平,
切实发挥“两网化”作用。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进行了调查走访,查找存在的实际问题
,在有限的条件下,市人社局安排主管人员对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进行业务培
训和操作指导。截至年底,全市文字劳动用工信息采集13 000多户,微机录入9 500户左右。四
是综合运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模式,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
全面监控、实时查处。进一步加大了日常巡视检查力度,主动出击,逐步提高日常检查的覆盖
范围,进一步增强监察执法工作的预防性,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共主动巡视检查用人单位2 480户,完成年初既定任务 2 400户的103%。扩大书面审查覆盖范
围,制定时间表,为企业提供便捷,把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和检查处理有机结合起来,将指导服
务摆在首要位置。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从刚性执法向指导服务与执法维权相结合转变
。主动帮助受检企业依法订立规章制度、规范使用劳动合同文本、建立职工名册、实行科学合
理工时和工资分配制度等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主动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全年共年检暨诚
信等级评价1 500多户,覆盖面达到90%以上;改正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问题26起,已全面完成
当年工作任务。五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征缴工作。截至年底,共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续
39笔,收缴保障金 543.41万元。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地进
行调查摸底,严格检查建立农民工名册、按月发放工资制度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制度,遏制
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六是劳动关系认定。对嘉荫县、铁力市、伊春区、西林区及有关
企业地方知青进行了身份认定。共认定身份4 000多人,解答相关咨询、投诉近300起,接待群
众400多人次。
(蔡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