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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一是坚决治理价格违法行为。对春节期间违反政策涨价的13辆“面的”,会同有关
部门依法予以了处罚;纠正了乌马河驾校和兴林驾校收取驾驶证领证费50元的违价行为,依法
进行了处罚;会同质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开展了打击液化气短斤少两、排除气瓶不安全
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推行“一次性防伪封签”,有效遏制了钢瓶“倒灌”行为,维护了消费者
利益。二是严格开展经济适用住房成本监审工作。对市区电力嘉园小区和南岔中小区(一期)
、东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核减自报不合理成本共计956.82万元,每平方
米核减184.97元,为购房群众剔除了不合理负担。三是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工作。全市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 548万元,其中上缴市级财政677万元,入区级财政871万元,
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征缴工作任务。全市共投放价格调节基金1 794.3万元,用于供热、污水处理
政策性补贴、特困群体救助和受灾群众生活补贴,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了对人民群众生活的保障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