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建立幼儿园等类评审制度。3月2日,制定了《伊春市一类(示范)幼儿园评审标准
》,共计八大项70小项。市教育局将于每年的下半年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听
课、查阅资料、问卷、访谈等形式,对一类幼儿园进行评审验收,对申报省示范幼儿园进行初
评。市级一类幼儿园得分不得少于900分(总分1 000分),对验收合格的一类园,且得分高于
950分的幼儿园,市教育局将授予市级一类园中的示范园。
加强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4月14日,转发省教育厅制订的《黑龙江省示范性幼儿园评审管
理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示范性幼儿园评审标准(试行)》,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学习,
切实提升幼儿园的办园水平;积极开展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市妇联幼儿园和金山屯冰凌花
幼儿园申报了省示范幼儿园,并经过验收。
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6月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提出保
障幼儿健康发展的“十个不准”:即不准搬用小学教材,不准选用未经市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
的其他不规范用书,不准为幼儿订购各种学辅资料,不准教拼音、汉字书写、笔算等内容,不
准给幼儿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不准对幼儿进行知识性量化打
分和排名,不准举办各种形式的小学预科班,不准在正常的幼儿一日活动时间内举办奥数、珠
脑心算、英语等兴趣特长班,不准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