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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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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了森工系统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将全市国有森工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万元,最低1.5万元。提高了异地居住的医疗待遇标准。开展了关闭破产
集体企业和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大了医疗保险国家和
省各项补助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到位各项补助资金1.77亿元。全年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72.76万人,完成省计划的134%,覆盖面达到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