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机构编制

民族工作

机构编制


2010年11月1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伊编[2010]86号文件:《关于印发市民
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市民族宗教局为市政府工作部
门,确定主要职责20项,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经济与法规科。确
定机关行政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处级领导职数:局长1职,副局长2职。科级领导职数:
科长4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