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宗 教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2010年,国家宗教局出台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市各级
宗教工作部门及三个市级爱国宗教团体,坚持把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建设与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了对场所创建活动的指导,确定了金山屯
区天龙寺、友好区清真寺、翠峦区基督教堂和铁力天主教堂4处宗教活动场所为财务监督管理试
点。经市级宗教团体筛选、初审,市县两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考核推荐,省宗教局把关,国家
宗教局批准,市佛教协会、友好清真寺和市基督教“两会”会长王淑兰被评为全国和谐寺观教
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在黑龙江省出席全国寺观教堂表彰先进行列中,先进比例仅
次于哈尔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