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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任期制

党代表任期制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和省
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试
行)》文件精神,切实推进伊春市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1月5日,市委印发了《伊春市党代表
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试行)》共7章32条,对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
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代表的权利与职责、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等方面作出
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