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
全市累计社会化发放社会救助资金49 000万元,使全市7.9万户、16.9万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
到有效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随着物价指数的提高,城镇低保月标准上调到241元,
农村低保年标准上调到1 300元,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额提高到197元,农村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87元。2011年,
针对全市停止主伐给林区职工群众带来下岗失业、生活困难的实际,又争取到2万个低保名额,年增低保资金4 000
万元。改进医疗救助方式,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便困难家庭看病就医。落实《五保供养条例》,提高
五保供养水平,集中供养每人年提高到2 400元,分散供养每人年提高到1 800元,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73.4
万元,发放价格补贴4万元,确保1 332名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投入240万元资金,加大对临时困难家庭的救助力
度。全年共落实各项救灾资金657.4万元,共救济受灾群众3.9万人次,解决短缺口粮1 700多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