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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审批(许可)

规范行政审批(许可)


转发省政府1号令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调整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根据文件
精神,对原有428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清理,确定保留全市现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411项,取消行政审批
(许可)事项17项。对省政府1号令规定的需要下放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坚决督促下放到位。切实提高全市行政
审批(许可)文书的规范化,坚决杜绝自制或者上级部门制定的其他行政审批(许可)文书范本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