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审批流程
优化审批流程
中心对审批服务事项由原来52个进驻单位428项精简为31个进驻单位315项,精简审批服务事项30%以上。
中心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和梳理,对与审批事项关联度不大或重复提供的手续予以取消,对有些申请报告
或文书简化为表格,对实行重复审查、勘验的项目努力在一个环节内审查完。中心以现行对外承诺的时限为基准,
在省政府要求行政审批时限平均压缩20%的基础上,继续压缩审批时限。由原来法定总时限为5 660工作日,现承诺
总时限为3 663工作日,压缩时限 1 997工作日,平均压缩幅度为35%,其中有6个进驻单位的33项审批(服务)事
项时限达到最低无法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