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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明确全市公共机构
节能工作的整体思路,并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伊春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检查,举办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工作培训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微机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