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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推荐南岔区《携手“面对面”,关爱“留守生”》的典型
做法,得到团中央肯定,并作为全国18个典型案例之一收录到《县级团委“面对面”活动工作手册》中。以“丰富留守农民
工子女精神文化生活”为主题,开展2012年“面对面”活动,通过下发征求意见函、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集社
会各界意见、建议72条,形成《关于丰富林区留守农民工子女精神文化生活意见》的提案上报团省委。推进“三远离一倡导”
活动。各级团组织以“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为活动载体,累计开展“三远离一倡导”教育活动40余场次,接
待群众服务咨询百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制、禁毒等宣传单7 000余份。拓宽12355服务热线服务范围。全年通过热线接受“希
望工程圆梦行动”捐款咨询40余次,接受捐款63 700元;为大学生提供培训、社会见习咨询服务20余次。继续深化“青少年
维权岗”创建工作。联合相关部门重新修订并下发《伊春市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对全市“青少年维权岗”
进行全面复核检查,共复核通过58家“青少年维权岗”,确定“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25家。加强“两法一例”宣传教育。
组织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伊春市法律援助中心、黑龙江林都律师事务所开展了“青少年维权岗”送法律知识进校园
活动。全市各级团组织通过举办主题班队会、法律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两法一例”宣传活动12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