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监督工作
诉讼监督工作
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办理应当立案而不立
案24件25人,其中公安机关直接立案16件16人,依通知立案8件9人。办理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18件24
人,已全部提出纠正并撤案。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纠正侦查机关办案程序违法53件次;追漏捕43人;发
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5件26人。审判监督成效显著。充分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
抗诉5件,同比上升200%,5件均已改判。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方面,全年共提请省院抗诉6件,提出抗
诉20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17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80余万元;办理再审检察案件150余件;执行和解
3件;抗诉案件法院再审30件,改判、调解26件,再审改变率达87%。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扎实推进。
全年监所检察部门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其中大案1件1人,超办案基准数的1000%,有罪
判决率100%。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大监管
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全年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08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纠正、采纳率均为
100%。与此同时,人民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完成了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不断完善人民监督的形
式和途径,规范了监督办法,组织人民监督员对需要监督的“七类案件”和事项进行监督。两级院共邀
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活动44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38次,参加案件回访14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
与信访接待8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