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对全市2 348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资格认证,人民调解组织进
一步完善。全面推广了“七字调解法”,进一步深化了人民调解与信访案件、民诉案件、医患纠纷、劳资
纠纷、治安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物业纠纷的衔接工作,“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了人民调解工
作评估、纠纷研判、人民调解预警等机制。市司法局与市财政联合转发了《黑龙江省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
经费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调解纠纷
1 985件,调解成功1 951件,成功率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