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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规划

坚持依法规划


一是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和“阳光规划”公示制度。以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
据,严格按照设计条件和技术规范审查项目方案。对所有建设项目分别通过伊春规划信息网、新闻媒体、公
示栏及现场进行公示。全年共召开审批例会32次,受理审查建设项目145个,总建筑面积980万平方米。全市
通过规划网站、现场等公示项目122个,总建筑面积642万平方米。二是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和质量。在全市组
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方案的评比工作,将评比标准和建筑方案在网站上进行公布,让公众参与投票,专家把关,
以此来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更新规划理念,于2011年8月邀请清华大学在本市举办了为期3
天的城市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培训班,使各级城市管理工作者开拓了视野、增进了交流,提升了规划管理能力
和水平。三是严格履行法定规划审批程序。中心城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上报国务院审批;依据中心城总体规
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同级人大审批,对于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概不受理审批项目;对于未经规
划部门批准或未按规划许可实施的项目及时与城市执法部门进行沟通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