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依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规范环保行政执法,将环保系统执法责任制纳入到全市环保目标考核体系中,严格按法
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修改完善了《关于加强种植林下食用菌环境管理的通知》,由市政府发布
实施。完成伊春市环保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开展环保清风、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
及化学品检查、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矿山开采项目联检等系列专项行动,检查涉
水企业、饮食服务业、饮用水源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化工原料及化学品制品制造企业、医药制造
企业、矿山等249家,整治违法违规排污企业15家、污染源26个。开展了排污申报核定及排污费征收、
国控重点企业数据报送和校验工作。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安装9家企业14台(套)自动监控
设备,实现与国家、省、市三级数据平台数据传输,完成监控数据有效性对比,通过省验收。完成伊
春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南岔区污水处理厂、浩良河水泥厂3家二期工程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投入试
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