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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所)后续撤并

林场(所)后续撤并


制定了《撤并整合林场(所)实施生态移民政策争取工作方案》,成立了部门组织
机构,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科室、责任人,确保工作抓出实效。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
途径、多种措施,引导撤并场所的职工充分认识林场(所)撤并的重大意义,向职工群众明确相
关搬迁安置政策,使他们配合撤并搬迁工作。加大检查验收工作力度,对2010年规划撤并的林场
(所)按照《伊春市林场(所)撤并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进行严格验收,并按市委考核办要求将
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推进了工作的落实。并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等相关优惠政策,让利于
场所职工,加快撤并步伐。截至2011年底,伊春林区共有9个林业局27个林场(所)。伊春林区共
有7个林业局16个林场(所)完全撤并搬迁到位。(刘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