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经销监督检查
木材经销监督检查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办法。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
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木材竞价销售、售价、合同、划拨、贮木场缴拨存、木材运输等各
个环节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拓宽监督检查渠道。在《伊春日报》、伊春电视台公布了《伊春
林管局公告》,对木材销售期间开展木材经销管理专项监督举报工作重点予以公布。完善对举报
问题调查处理程序,安排专人接听举报电话,在各林业局木材科、贮木场、加工小区设立举报箱、
公布监督电话,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三是对一些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全年先后
对16个林业局开展全面督查2次,重点抽查3次,随机检查6次,处理群众举报2次。通过监督检查,
帮助存在问题的个别林业局进行了整改,避免木材销售效益流失800余万元,木材经销环境得到明
显改善。四是制定完善木材统一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新形势的需要,严格按照木材抚育伐
的标准制定了木材经销监督检查办法。发现超标准生产销售木材的问题,及时向管局领导汇报,
限期改正;发现直拨直销木材的问题,及时纠正;发现不经过林管局统一销售木材的问题,报林
管局领导同意,没收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