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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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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从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市增值税起征点调
高至2万元,全市有 10 311户个体户免征增值税。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
共为符合条件的各类纳税人办理减免(抵)退税1.4亿元。积极参与支持全市“三创”活动,
制定本部门“三创”活动方案,梳理上报国税部门九大类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全市第三次创
业的深入开展。(张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