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春节期间,与交通部门配合,查处“面的车”和出租汽车乱收费行为。根据群众
举报,依法查处了大豆腐涨价、汽车补胎涨价和殡葬服务收费等3起串通涨价案件。根据业主
反映,查处了市区某社区乱收取市场卫生费行为。从6月中旬开始,利用近5个月的时间,检
查了各类医疗卫生单位44个,其中配合省检查组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个,查出价格违法案件9
件,查出违法金额51.38万元,已收缴违法所得4.7万元。在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全市共组
成18个检查组,从10月末开始,检查各级各类学校40所,其中配合省局检查组检查2所,查出
违法案件5件,查出违法金额103万元。按照省物价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
码标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对全市15家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进行
3次全面检查,督促开发商按要求进行明码标价,就没有做到“一房一价”和公示不合乎要求
的,对开发商进行了告诫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通过反复督促检查,
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基本落实到位。开展银行收费检查,重点对商业银行执行有关减免收费
政策情况及其他收费情况进行了规范性检查,被检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
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龙江银行、农村信用社等7家银行都能够按时将免除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有的银行还将免除收费政策在醒目位置上墙进行公示,对收费公示不规范的银行进行指导,
使银行收费公示得到进一步规范,维护了国家政策严肃性,方便了群众办事。对大商集团伊
春百货大楼、伊春庆客隆百货超市、伊春百姓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检
查出的主要问题是:使用误导性的文字进行标价;标示的让利价、特价无从比较;虚构原价;
未实行明码标价。合理使用价格调节基金。2011年,全市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 451万元,其
中上缴市级财政918万元,入区级财政533万元。全市共投放价格调节基金551万元,其中用于
供热企业政策性价格补贴341万元,用于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补贴210万元。做好价格举报工
作,化解价格矛盾纠纷。全年共接到价格信访举报和咨询151件,其中咨询110件、举报41件;
接到市长专线办转办件13件,办结13件,实现100%受理、100%查处、100%反馈、100%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