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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改革

统计改革


针对国家统计局对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 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和农村非农户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社会
消费品零售额等专业统计口径的调整,规范完善了名录库建设。严格执行“先进库、再录数”
的规定,对新增、变更单位重新调查核实,重点做好“三上”企业名录维护工作。完成了“企
业一套表”试点工作。完善了森林食品种、养、采统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