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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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13 261元,同比增长16%。人均可支配
收入11 681元,同比增长13.2%,高于上年同比增幅4.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家庭总收
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均呈现增长态势。从收入
构成上看,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仍以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为主,二者是拉动总收入
增长的主要力量,其中,工资性收入拉动总收入增长8.8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拉动总
收入增长6.5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较小,分别拉动总收入增长
0.5个和0.2个百分点。(一)就业稳定薪金提高,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4.7%。受企业、
个体户提高职工薪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提高,林业教师、公检法干警
工资标准逐步兑现等综合因素影响,居民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
收入7 847元,同比增长14.7%。(二)就业稳定经济效益提升,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
10.9%。全市实施的居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以创业带就业,稳定了就业形势,
促进了个体私营经营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487元,同比增
长10.9%。(三)利息与房租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44.6%。城镇居民人均财
产性收入为81元,同比增长44.6%。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和出租房
屋收入。(四)社会保障标准提高,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18.2%。全市继续提高企业退
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低保家庭发放生活补贴。城镇居民人均
转移性收入为4 845元,同比增长18.2%,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4 221元,同比
增长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