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根据黑人社发〔2011〕21号文件精神,伊春市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
养老金待遇工作全面完成,共调整211 926人,人均月增养老金147元。其中正常退休人
员167 262人,人均月增养老金169元;“五七工”、“家属工”44 664人,人均月增养
老金60元。2011年1月,省厅下发了《关于提高符合劳人险字〔1983〕3文件规定建国前
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待遇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50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全
市4月到省厅审批建国前老兵的待遇,符合待遇调整条件的425名建国前的老兵,从2011
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在原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150元。伊春市的铁力市、嘉荫县、
伊春区、西林区的农林牧渔四场人员符合本次纳人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条件。经过市局的
对上争取,最终将全市的各政企合一区局也都纳入了该政策范围,并于11月14日~15日经
过省厅的严格审批,全市共有2.6万农林四场职工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退休审批
工作真正实现了网上操作,按照省厅制定的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流程。6月正式启动退
休审批工作。中组部、财政部、人保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和扩
大发放范围的通知》。要求对1949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给予生活补贴,
每年增发基本养老金。5月与社保局联合对企业离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进行审批,全市企
业离休人员946人在7月1日前享受到生活补贴。经省政府批准,9月15日,由省人社厅、省
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
95号)文件,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并于9月16日向各县(市)、区(局)转发了此文件,
将2011年11月30日前参保人员已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人员,自2011年7月1日起,按
照月人均60元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未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也参照本通知标准享受价
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伊春市222 128人(22万)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享
受到这项惠民利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