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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


一是全面完成征缴、扩面工作任务。根据全市全面停止主伐后,新兴产业没有
形成规模,扩面空间窄小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经请示省厅同意,结合失业上线运行
要求,对全市森工企业在册不在岗人员暂停征收失业保险费,减轻企业及个人缴纳失业保险
的压力,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加人股份制、新兴产业、合资企业扩面力度,新增股份制
企业2户,其它企业2户,新增参险人员956(人)。同时以《社会保险法》出台为契机,加
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参保率,使应参险未参险企业及时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在此基础上及
时兑现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2011年失业保险参保12.17万人;扩面
649(人),完成省厅扩而500(人)的130%,基金征缴1 210万元,完成省厅下达1 500万
元的81%。2011年共为129(人)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34.4万元。2011年,结合全市最
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物价上涨及居民消费水平,经广泛论证,大幅度提高失业
保险金结付标准,在原市区每人每月350元上调为每人每月450元,县区由每人每月310元上
调为每人每月410元,呈报市政府,此次调待已得到省政府批复,从6月1日起执行,这次调
整标准幅度是近年来伊春市调标最大的一次,调整后的失业保险标准在全省处于中上游水平。
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工作。全市纳人监测企业30户,其中农、林、牧、渔产业25家,采矿
业1家、制造业3家、燃气供水1家、监测企业47 806(人),占失业保险参险职工的2.53%。
从2009年伊春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失业动态监测试点城市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企业
积极参与,在人员少,任务重且缺资金、少设备的条件下,高质量、高标准上报监测数据,
形成了较为实际的监测报告,从监测数据显示,全市就业格局总体稳定,就业失业人员在风
险值内,没有出现大批减员,裁员事件,国家失业司动态监测检查组对伊春市的做法给予充
分肯定。按照黑政办发〔2011〕40号文件要求,对全市2004年市级统筹工作存在人员编制、
账户落实、培训费、职介费使用等一系列问题,认真归纳、整理、形成文件上报市政府,从
而进一步落实市级统筹后全市存在相关问题,关于7月份颁布实施《社会保障法》涉及失业
保险问题,特别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积极贯彻落实政策,形成了符合
全市实际落实方案,下发各地,确保失业人员合法权益得以保障。自2009年失业保险上线通
过省厅验收后,强化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失业数据信息整理,垃圾数据清理,并与
省厅信息中心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网络记账工作稳步推进。一年来,不断强化各
项规章制度建设,包括内控各项制度,从征缴,基数核定,计划下达到失业保险金拨付,逐
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不出现问题。同时加大服务窗口建设,印刷宣传手册,
大型活动中及时宣传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并在报纸、电台开辟专栏,宣传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专题,使广大职工群众认识失业保险,了解失业保险,参加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