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政法工作
【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安排和部署,市委、市政府对稳定
工作始终予以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特别是针对“非典”疫情这一非常情况,及时通过
各种形式,对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进行精心研究和周密部署,并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及时解决
重大问题,确保了对这项工作的有力领导。市委政法委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有效发挥对政
法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上下沟通,协调各方面配合运作,推进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是
落实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在年初和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之
前都及时主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针对性措施,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市委、市政府的主
管领导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大力协调,精心指导。市委政法委
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经常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就如何推进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工作措
施的落实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市稳定办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要求,相继制发了《关于
做好2003年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推
动了这项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分工抓落实,各司其职、各
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主要是
欠缴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就业安置、动迁、安全及农村问题和“法轮功”问题等六个方面,
114件。对这些具体问题实行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已妥善处理和解决103件。特别是“非典”
期间,公安、国家安全、行政司法等部门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抗“非典”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
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在教育转化上实现了新突破。本市原有
“法轮功”末转化人员1 882名,现已转化1 859名。在打击上实现了新突破。全市共侦破“法
轮功”案件28起,打掉团伙 4个,捣毁窝点12个,对17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判处了有期徒刑。
在重大节日、政治敏感期进一步加大了防控力度,实现了“法轮功”人员零进京、零聚集、零
事故的“三零”目标,促进了全市的稳定。四是加大了情报信息和信访工作力度。公安机关各
警种充分发挥优势,收集整理编发相关信息 500余条。国家安全机关搜集报送有关稳定的各种
信息 400余条。由于信息传递及时,加之信访工作扎实有效,使本市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集体进
京访,到省集体访17批次,同比下降26.3%,到市集体访671批次,同比下降26.3%。
【建立严打整治长效机制】 一是认真做好“严打”整治斗争的收尾工作,顺利通过了省
“严打”整治工作组的考评验收。本市两年的“严打”斗争达到了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
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 “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 二是继续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把
“打黑除恶”、铲除“浮头货”以及严厉打击严暴、杀人、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作为重点,
全力攻坚。各县区针对一个时期的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专项打击。三是建立
打击犯罪长效机制。为了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逐步建立严打整治长效机制,坚持把集中打
击与日常打击有机结合,科学运作,始终保持对各种刑事犯罪主动进攻态势,逐步建立了打黑
除恶、追捕逃犯、治暴缉枪、动机各种刑事犯罪经常性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了对治安混乱部位
的整治,重点整治74个地区和98个地段、部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率达100%,人民群众安全感明
显增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全市各级综治、政法部门按照《黑龙江省2003年综治工作要
点》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狠抓推进落实。一是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市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了对领导干部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考
核。层层签定了综合治理责任状,任务、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
二是调整工作思路,突出防控重点。各级综治、政法部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
本”的原则,把防控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积极推进强化了社区专职保安队伍、居民群众义
务看护队伍、厂矿企业联防队伍和商服企业保安队伍等四支防范队伍建设。社区专职保安员已
达700余人,组建居民群众义务看护队436个,厂矿企业联防队103个,治安防控覆盖面达95%以
上。三是实施全警联动,大力推进社区警务战略。构建了交巡警、派出所、刑警、治安、经保
等协同配合,覆盖全市的防控网络,使刑事发案总量明显下降,居民区杀人、抢劫、入室盗窃
案件分别下降 27.8%、43.9%和17.9%。四是加强预防犯罪工作。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建立了
市、县(区)、乡(镇)三级网络,建立并完善了流动人口在户籍、治安、就业、计划生育、民政、
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流动人口犯罪。强化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教育,
重新犯罪率仅为1.2%,低于省定标准。开展了“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创双先”活动,
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七项制度,配齐配
强了两级综治工作人员,完善了三级综治机构岗位责任制度。
【为经济建设创造优良法制环境】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继续以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
风“双评”和“双百”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服务措施,加大主动服务力度,收到明显效果。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服务措施。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推进“六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工作推
进实施方案》。市公安局出台了《2003年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措施》,取消14项不利经
济发展的公安行政审批项目,重新出台17项具体服务措施。检察机关认真履行了“五项服务承
诺”。审判机关实行了“服务经济八项变通处理措施”。警企“双百”活动也收到了明显效果。
公、检、法机关与私营局紧密配合,在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帮扶任务之后,2003年又重新选择了
百名优秀干警对百户私营企业进行帮扶,帮助审查经济合同208份,提出治安、司法建议307条,
帮助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254项。通过帮扶,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意识明显增强,纳税额明显提高。
二是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公安机关破获经济案件52起,
挽回经济损失780余万元,协助税务机关打击偷漏抗税违法犯罪活动,查缴入库税款980万元,
端掉造假、贩假窝点 31个。 检察机关通过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挽回经济损失
1 180.47万元。审判机关通过非诉讼手段清欠234万元、清贷450万元。三是“十万富民行动”
得以深入开展。政法机关共帮扶1 060个贫困户,已有87.9%基本脱贫,有的已达到小康水平。
【纪检监察和执法检查工作】 市委政法委进一步发挥了组织、协调、指导等职能作用。
年初便下发了《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纪检工作开展以来已建议立案3件5人,初查42
件。政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有效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查办一些违纪问题,进一步纯洁了队伍。
在执法检查工作方面,市委政法委下发了《全市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方案》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
访61人(件)次自查自结18件。检察机关强化了立案监督工作,通知公安机关立案28起;发现和
纠正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问题24件;法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件,
改判、撤消原判发回重审12件。公安机关清理超期羁押94人,超期羁押案件同比下降19.1%。